我市开展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19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在认真总结上一轮遴选工作经验和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2023年12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津财金〔2023〕95号)。要求各区农业保险管理部门应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为基本导向和前提,坚持规范有序、适度竞争,通过公开遴选确定本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遴选,既能保持在遴选期限内各区经办机构的相对稳定,使保险机构自愿持续加大投入,提高服务水平,又能通过筛选,使服务能力较强的保险主体入围,保持适当竞争,增加农险市场活力。在我市首轮政策性农险经办机构遴选中,人保财险等六家保险机构通过遴选获得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资质,各保险机构在三年服务期内积极配合辖区农业保险管理部门,不断创新产品体系,提升服务质效,为我市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全面的风险保障。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各涉农区有序开展遴选工作,并强化服务质量评价,实行评价结果与遴选资格准入、退出相挂钩,促进保险机构不断改善提升服务质量,为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贡献保险力量。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312/t20231218_6483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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