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召开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07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4月28日上午,钦州市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伏季休渔工作的有关要求,总结去年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分析新形势和新问题,研究部署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会议由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符兰芳主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治传达学习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三级调研员陈朝文出席会议并讲话。钦南区人民政府、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市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共28人参加会议。
陈朝文指出,海洋伏季休渔是目前我国最重要、最有影响的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制度,是保障渔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近年来,钦州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扎实开展休渔各项工作,确保了休渔期间不发生休渔渔船大规模违规现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得到了上级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陈朝文强调,今年伏季休渔工作要做到“四个确保”“三个重点”,即:确保休渔渔船全部按时进港休渔,确保渔船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钦州市海域无大规模违规捕捞事件发生,确保渔区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广泛宣传伏季休渔政策,争取广大渔民理解支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认真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重点加强巡查执法,强化部门协作,主动给力、形成合力,高压严打各类违规行为。
陈朝文要求,各部门要聚焦重点,紧盯目标,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休渔期间,要深入渔港、渔村,通过与渔民群众交流,了解渔民群众的困难和需求,引导和帮助他们提前做好生活生产安排;要加强渔民技能培训,拓宽渔民就业渠道,增加渔民收入,确保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今年是农业农村部实施新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第三年,钦州市所属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共计三个半月。据统计,今年钦州市登记在册的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总数为959艘,其中应休渔船数为781艘。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8381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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