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4月19日)
发布时间:2022-04-19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相对人 类别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备注 |
1. | 自然人 | 刘日健 | 钦农(渔业)罚〔2022〕12号 | 当事人于2022年01月13日22时46分雇佣覃贵田驾驶其玻璃钢结构渔船在N21°36.181′ E108°43.880′海域进行潜捕作业时被执法人员查获。覃贵田当场出示该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但无法出示该船《渔业捕捞许可证》。经勘验,该船船首两侧未刷写有船名船号,船尾无船籍港标识,船驾驶室右侧甲板放有“钦渔管20418”号牌,该船船长10.8米,宽2.5米;船尾安装主机1台,主机功率24千瓦,副机1台,造氧机1台,氧气瓶1个,副机与造氧机之间有皮带相连,氧气瓶输出端接有输气管1条;船头安装备用造氧机1台;船中部甲板网袋内有捕获的渔获物金鼓鱼、蜡鱼共4.7千克。当事人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九条 | 1、没收渔获物金鼓鱼、蜡鱼4.7千克(已放生); | 2022/4/12 |
附件名称 | 操作 |
20220419行政处罚.rar | 下载 |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78128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