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复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函字〔2022〕95号
各市渔业主管局:
按照《山东省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我厅组织对2021年度到期的33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进行了复查,其中29家原、良种场合格,现将复查合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
请相关市局依法加强对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整改、提高,充分发挥省级原、良种场在种质资源保存、提纯复壮和原良种推广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原、良种繁育和保种能力,为全省水产增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2021年度复查合格的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4/t20220412_3898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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