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政策性农业保险给种粮农民吃上“定心丸”
发布时间:2022-04-19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化解农民种粮风险,减轻种粮农民负担,永安市积极完善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保险工作方案,给种粮农民吃上“定心丸”。
一是水稻种植保险金额500元/亩,保险费率3%,保费15元/亩,农户承担10%1.5元。种植面积30亩以下的农户由所在村协保员组织投保,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单独向保险公司投保。
二是抛荒耕地复垦种植水稻(复垦后种植前三年)保险金额800元/亩,保险费率3%,保费24元/亩,农户承担10%2.4元。
三是水稻制种保险金额1600元/亩,保险费率7%,保费112元/亩,农户承担10%11.2元,制种保险不论面积大小,由制种企业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
四是玉米保险金额500元/亩,保险费率4%,保费20元/亩,农户承担10%2元。种植面积30亩(不含)以下的种植户,可单独投保,也可由所在村委会统一参保,实行一村一保单,自缴保费可由村委会统一收取;玉米种植面积30亩(含)以上的国有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可单独投保,实行一户一保单,自缴保费由投保人缴纳。
五是抛荒耕地复垦种植玉米(复垦后种植前三年)保险金额800元/亩,保险费率4%,保费32元/亩,农户承担10%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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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sm_787/202204/t20220412_58901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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