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组织开展农业简易大棚改造提升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19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提升设施农业建设水平,促进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正式启动简易大棚改造提升工作。
完成时限:由岛外各区选择1-2个试点主体,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对其简易水泥柱大棚(包含简易竹架、竹木大棚)改造提升工作。
标准要求:试点起补面积不做要求;大棚跨度适当放宽至≤10米;大棚肩高适当放宽至≥1.8米;拱间距适当放宽至≤1.5米;钢管斜撑、节水灌溉系统、四周薄膜不作强制要求;原有的水泥柱或钢管立柱可继续利用;补助标准0.8万元/亩。
资金来源:试点经费纳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资金),市、区财政按6∶4比例分担。(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陈志华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sm/202204/t20220415_589281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开始征集
下一篇: 福州召开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部署会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