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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百余名“田长”走马上任

发布时间:2022-03-31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30日17时讯(通讯员 冉义 代莉)“老陈,这田属于基本农田,不能挖塘养鱼!”日前,重庆市垫江县新民镇凌云村党支部书记、村级“田长”高天兰在巡查中,一边向村民陈义刚宣传耕地保护政策,一边要求他把土地恢复原貌。

  一周前,包括高天兰在内,新民镇100余名“田长”正式走马上任,履行“田长”责任。这也是高天兰上任以后纠正的第一起违规用地行为。

  去年4月,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推动建立“田长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

  新民镇借鉴“河长制”“林长制”等经验做法,印发了《关于试行“田长制”,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这既是对自然资源部《意见》的落地落实,也是推动实现耕地全方位、全覆盖管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有益探索。

  “耕地是乡村最大的资本;田长,是耕地的守护者,也是乡村振兴的助力者。”新民镇党委书记吴定飞表示,推行“田长制”的初衷,就是要实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不仅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更为乡村振兴助力赋能。

  据了解,在“田长”的设立上,新民镇建立了镇、村、社三级“田长”,镇级“田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村级田长,各村(居)民小组组长任社级田长。

  按照职责要求,镇级田长负责全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组织开展耕地日常巡查检查以及调解纠纷等。

  “作为村级田长,我们负责本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等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好各项制度。”高天兰介绍,村级以及社级田长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督促耕地流转经营主体履行约定、合理种植,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信息员队伍,开展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上报违法违规占用、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破坏耕地及损坏保护标志等行为,协助行政强制执行、调解纠纷等。

  “田长制实施过程中,将强化三级田长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吴定飞说,接下来,该镇将进一步强化耕地用途管制、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耕地目标责任考核等一系列刚性约束制度,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绘好乡村振兴新画卷。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qxlb/202203/t20220331_10572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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