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有关企业农机产品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函字〔2022〕5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2021年11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处理的通知》(鲁农函字〔2021〕322号),取消了保定润土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等35家违规投档的农机生产企业的部分产品2021年在我省的补贴资格。在此期间,相关企业就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并提交了承诺书。按照《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自即日起恢复相关产品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资格。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自律,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重复发生。
附件:企业及产品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3/t20220314_3875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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