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2021年度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函》(农机政〔2021〕177号)及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考核部署要求,2021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继续纳入对各省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评价范围。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9个涉农区。
二、实施内容
《2021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表》(见附件)包括制度建设、实施情况、统计总结和工作规范性等五个指标,每个指标中设若干考核内容,赋分按照满分5分计算。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2022年2月18日前,各区级实施单位对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阶段。2022年2月25日前,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对各区自评分数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复审。
(三)总结阶段。2022年2月底前,形成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联络员,完善工作机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绩效考核工作扎实推进、整改到位。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23117118
邮箱:shnjhb2013@163.com
传真:63260655
附件:
1. 2021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表
2.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部分)执行情况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njgl1/20220218/8933237a1f0c4c50ae4473dcd015d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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