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培训 暨第四十六期“四个一”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03-03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提高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植物检疫执法水平,降低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2月28日上午,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培训暨第四十六期“四个一”业务培训会,执法支队全员参训。
本次培训对植物检疫共八章三十条,本次授课主要为以下三个章节;第四章、调运检疫;第五章、产地检疫;第七章、奖惩和处罚进行了学习解读,吴宝泉大队长重点讲解了农业植物检疫典型案例、植物检疫的范围等内容。
通过培训,使盟执法支队队员进一步学习植物检疫新知识、掌握植物检疫新动态,降低我盟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风险,不断提升执法队员整体素质。下一步我们要加大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执法检查,更好地服务于全盟农业农村发展。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xam/202202/t20220228_2010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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