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扎实开展 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2-26来源: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0年3月,兴文县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示范带动,着重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等方面,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工作领导组,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与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兴文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加强对资金、政策和人员的工作统筹,形成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将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纳入对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每季度红黄旗考核内容,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强化政策支撑。印发《兴文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兴文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支柱产业支持政策》《兴文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发展规模产业、申请“三品一标”等分别予以奖励支持,通过开展“政银保”“邮政村村通”“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邮政电商助农”等服务,解决了农民合作社“融资难、物流难、销售难”的问题,近两年已向50余家农民合作社发放贷款6830余万元。
3.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等方式,宣传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持续开展专题培训,分别针对合作社理事长、财会人员、合作社辅导员等开展不同层次的专题培训,试点期间共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435人,举办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专题培训2期,培训辅导员100人,帮助农民合作社业主增强坚守发展农业的信心,提升生产技术技能、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水平。
4.强化服务指导。建立建强辅导员队伍,全县共有辅导员100人,辅导员每月至少入社根据实际需要开展1次面对面辅导工作,辅导内容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筹备、设立、规范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拓产品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目前已全部完成对208家有辅导需求农民合作社的辅导工作,并成功辅导90余家合作社申报成为乡镇级示范社、42家合作社申报成为县级示范社。
目前,我县共有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24家,市级示范社24家,县级示范社30家。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qxdt_86/xwx/202202/t20220214_1701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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