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2021年度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5来源: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安徽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皖长江禁捕退捕组办函〔2022〕7号)精神,市禁捕办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经研究,拟推荐池州市农业农村局为2021年度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0日-14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市禁捕办反映。
电话:0566-2025570
池州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chizhou.gov.cn/News/show/536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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