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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衢州这些地方进入禁渔期!

发布时间:2022-02-25来源: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等规定,我市主要河流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那么具体有哪些规定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禁渔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

  涉及到我市的河道为衢江干流(包括金华与衢州交接断面以上的衢江、常山港、马金溪全段)、江山港、灵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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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禁止类型

  除娱乐性垂钓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四、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除上述禁渔期规定外,我市部分县(市、区)还制定了更严格的禁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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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市区的衢江大桥、西安门大桥和紫薇桥之间的信安湖水域也是常年禁渔的喔~

  


原文链接:http://nyncj.qz.gov.cn/art/2022/2/25/art_1594253_58940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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