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粤农农规〔202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27号),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月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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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zcwj/content/post_3813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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