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粤农农函〔2022〕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7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docx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8135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