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南漳两地深化农业产业化合作
发布时间:2022-01-14来源: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1年12月30日,宜城市党政代表团赴南漳县就深化两地农业产业化合作,用好“中国有机谷”区域公用品牌,签订框架协议,双方共享“中国有机谷”品牌。
框架协议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共同推进用好“中国有机谷”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发挥南漳县在“中国有机谷”区域公用品牌核心区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果,发挥“宜城米”“宜城松花皮蛋”等区域公用品牌优势,与南漳县建立农业产业区域协作合作关系,推进宜城有机农产品加入“中国有机谷”区域公用品牌。二是推进有机产业企业合作建设。推进两地从事有机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相互结对帮扶,合作共建一批产业企业,培育一批从事有机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认证梨、黄桃等一批“中国有机谷”产品品牌,认证一批有机基地。三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建设。用好“中国有机谷”品牌,按照“中国有机谷”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加强监管,实现两地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一批规模化有机产业基地,将龙头企业纳入质量追溯管理。四是推进生态修复建设。创新农业减量化增长机制,推广宜城绿鑫公司、金山有机物回收处理中心等农作物秸秆能源化、肥料化综合利用技术,基本实现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五是合作组织开展节会活动。两地政府携手举办有机年货节、有机果品自助采摘节等节会活动,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xzx/gzdt/202201/t20220112_26900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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