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征求《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1-13来源: 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局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的管理,发挥其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作用,我局对《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办法》(农医发〔2005〕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2月5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xmjwjch@agri.gov.cn
传真:010-59192845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附件: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原文链接:http://nmyj.xlgl.gov.cn/zxq/xmy/202201/t20220112_27846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演)示中心修缮工程成...2025-10-27
- 第七届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论坛在陕西杨凌举办2025-10-27
- 龙江高粱品种新疆复播喜获高产“冬小麦—早熟高粱”新型种植模式明年将重点...2025-10-27
- 习近平将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2025-10-27
- 一块农田记下两笔丰收账2025-10-27
- 金融赋能 肉牛产业“牛”起来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