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简报第9期--惠农好政策:纯农田作业农机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增加
发布时间:2022-01-07来源: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机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机具投保主体的自缴保费,调动农户投保积极性,扬州市财政对全市纯农田作业的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进行保费补贴。
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起
具体机型:
1、大中型拖拉机(额定功率≥14.7KW的纯农田作业轮式拖拉机)
2、联合收割机(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市级财政补贴标准:补贴比例为保费总额的20%
省、市、县(区)三级财政补贴总比例不低于80%
其他政策性农机险种按原政策执行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snjb/202112/887abea81a804c3f8b6eb677a4a407d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