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米品种赫单4号撤销审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07来源: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从源头上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工作的函》要求,毕节市农业农村局组成专家组,对品种经营企业提供的生产调运、市场销售及相关县区推广应用等各个环节佐证资料审核后,拟对玉米品种赫单4号撤销审定。现依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包括异议内容、异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支兴,邮编:551700,通讯地址:毕节市威宁路7号,电话:0857-8221732。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ijie.gov.cn/bm/bjsnyncj/dt_5126785/tzgg_5126789/202112/t20211231_721752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演)示中心修缮工程成...2025-10-27
- 第七届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论坛在陕西杨凌举办2025-10-27
- 龙江高粱品种新疆复播喜获高产“冬小麦—早熟高粱”新型种植模式明年将重点...2025-10-27
- 习近平将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2025-10-27
- 一块农田记下两笔丰收账2025-10-27
- 金融赋能 肉牛产业“牛”起来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