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打造“三农”普法品牌
发布时间:2021-12-27来源: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近期,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2021年度最后一期“每月一案,以案释法”栏目。根据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主题,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坚持正面引导与严厉打击两手抓,依托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媒体,多种形式开展了典型农业违法案件的“以案释法”工作,引起了广大农村、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收到了预期效果。“以案释法”制度是扬州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落地,既反映了制度的开创性,也凸显了制度的探索性。
1.开拓创新,建立普法教育新机制
2020年,我市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基本组建完成,在聚焦执法办案的思想指导下,全市查处了一批农业违法案件,无论在案件数量上、质量上还是种类上都明显优于执法改革前的水平。为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我局在2020年500多例违法案件中,评选出20个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以微信公众平台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了“扬州市2020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自2021年3月起开展“每月一案,以案释法”活动,将“十大典型案例”逐一进行普法宣传,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具体案例、通俗简洁的语言,通过分析案情、解析法律等方式进行普法教育,有效增强了“三农”法治氛围和全民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2.不断改进,打造特色普法新品牌
2021年10月19日,在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雍有瑜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通过媒体大力进行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农村群众遵章守法、依法维权。我局“每月一案,以案释法”栏目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变按序发布的局限性,根据农业农村生产生活规律,有针对性地发布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解释清楚,提高释法的时效性、精准度和成效。例如,用药季节以农资违法案件为主,禁渔期以禁捕案件为主,机收机种季节以种子、农机违法案件为主,夏季发布一些卫生用农药案件等。及时有效的宣传和释法,取得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现在,每月一期的“以案释法”已连续发布了10期,成为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的特色栏目,每期都被同行媒体大量转载。
3.长期坚持,营造法治宣传新境界
精心设置的“以案释法”专题通过图片、文字、视频3种传播元素进行展示,充分发挥了网络新媒体简洁、生动、直接、高度归纳的优势及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可重复观看的特点,使“以案释法”受众群体更加广泛,成为我局宣传法治政策、普及法律知识的主要平台。“每一期我都认真看了,‘以案释法’源于生活和群众身边发生的具体案例,有更强的普法针对性。不少行为在过去可能都没人意识到是违法,看了系列‘以案释法’后,感觉比起以往‘大水漫灌’式的法治传播,更能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一位网友留言道。近期,2021年度的典型案例评选即将开始,届时又将对一批新案件进行释法,我局将坚持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的巨大声势,保卫群众餐桌,护航农业安全。
(供稿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yznq/202112/YL6NFITHMB89ON9861LFJWZRJNM361X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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