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加快政策落实,积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7来源: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1年,扬州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2021-2023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苏农机〔2021〕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全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
截至目前,我市当年共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85.68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403台(套),其中:水稻插秧机881台、谷物烘干机62台、拖拉机297台、联合收割机169台、喷雾机103台、旋耕机144台、旋耕播种机23台、热风炉9台、撒(施)肥机52台、开沟机39台、增氧机415台等重点机具。补贴受益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组织1262户,共带动农机购置投入1.5亿多。对因总资金受限而未能及时办理的农机具,已启用预录入功能,争取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办理。
今年是农机购置补贴三年政策调整的起始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呈现以下显著特点:一是补贴品目更新较多,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补贴15大类42个小类151个品目,比2020年117个品目增加34个品目;二是当年可用补贴资金不足,而农户参与购置补贴的热情和需求较为旺盛,导致部分机具补贴办理延后;三是特色农业机械多样化,茶叶理条机、茶叶杀青机、田园搬运机、增氧机、投饲机等特色农业机械受到农户青睐;四是补贴办理流程再优化,限时审核兑付,确保农业农村部门受理时间、公示时间、财政部门兑付时间同时缩短。
截止到目前,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使用比例已达99.68%,部分县(市、区)已达当年可用资金总量110%的停办受理线。近期,我市将按照新的限时办理和流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兑付。 (供稿单位:农机装备处)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yznq/202112/9QFUKOKZLWS1PJVQM1GKGAKNHIJGPW3G.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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