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召开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工作布置会
发布时间:2021-12-27来源: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2019〕33 号)和《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苏农建〔2019〕10 号)要求,12月24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工作布置会。各县(市、区)负责农田建设监督评价科室负责人、业务人员、市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部署安排了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工作,评价内容包括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展及2022年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会议对评价标准、依据以及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填报进行了解读和讲解。
会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落细;按时高效完成自评、佐证材料收集和数据报送等相关工作;报送数据要严谨科学,提供佐证材料要真实全面,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省政府表彰激励和省厅表扬通报争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耕地质量处、农田建设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yznq/202112/2BXOSBW3G6BQN97G6O08ZW7HX9X7BWIQ.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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