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17来源: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21〕58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11月30日之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关于宜宾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宜农通〔2020〕1号)等2个文件继续有效,有效期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连续计算。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宜宾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 宜农通〔2020〕1号 |
2 | 关于建立宜宾市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的通知 | 宜农发〔2020〕88号 |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xxgk_86/tzgg/202112/t20211214_1677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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