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2021年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城区)合格名单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来源: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市农业农村局经项目申报、材料审核、专家组评估认定,拟认定沈阳德氏农产品产业化联合体为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城区)。
现予以公示,时间5天(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024-82703835
通信地址:沈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邮编:110001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shen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YNW&selfSiteSiteId=151088462644930&columnLogicId=151088462644975&navigationSiteId=151088462644975&isWap=0&logicId=16345217432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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