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2021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结合我省实际,对《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15日印发的《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冀农规〔2020〕2号)同时废止。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3日
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2021年版).doc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112/202112000220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演)示中心修缮工程成...2025-10-27
- 第七届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论坛在陕西杨凌举办2025-10-27
- 龙江高粱品种新疆复播喜获高产“冬小麦—早熟高粱”新型种植模式明年将重点...2025-10-27
- 习近平将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2025-10-27
- 一块农田记下两笔丰收账2025-10-27
- 金融赋能 肉牛产业“牛”起来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