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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三个层面提供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

发布时间:2021-12-16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12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按照全国老龄协会的相关统计,全国空巢老人比例应该是城乡一半对一半。关注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是养老服务的工作和重点,这次《意见》也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提出了要求。总的来讲,对农村留守和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大概分三个层次:

  一是在推进普惠性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农村的空巢老人是重点服务群体和服务对象,包括在推进老年人餐桌、日间照料、适老化改造等工作中,如果是空巢老年人,应该是优先照顾的政策对象。

  二是这些年民政系统在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过程中,结合农村实际、特点、特色,把空巢老年人的服务纳入养老服务重点中,也有不少的创新和实践,比如说这几年推进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就是通过年纪小一点的老年人照顾年纪大一点的老年人,还有推进“党建+农村养老服务”,通过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凝聚或者组织社会各方资源为农村老年人服务,重点服务对象也包括农村留守或空巢老年人。“十三五”以来,民政部门一直在开展农村社会兜底项目建设,改造和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能力,以前农村敬老院主要是为特困对象服务的,改造提升以后面向全体的老年人提供服务,也是把空巢老年人作为重点服务的对象。

  三是针对农村留守和空巢老年人,发展建立了专门的关爱服务体系,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了关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普遍开展对空巢和留守老年人的定期巡访制度,不管是通过志愿者还是政府购买服务,或者通过村委会这些组织力量,都定期探访留守和空巢老年人,了解他们的养老需求、有什么困难,并提供应急救援。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强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ywxx/202112/t20211213_10152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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