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开展“常用兽药限量规定”专项宣传
发布时间:2021-12-07来源: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大禁限用药物宣传力度,加强畜禽养殖场、畜禽散养户、兽药经营门店等生产经营主体对常用兽药使用残留限量规定的知晓程度,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方案,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根据2021年最新编印的《广东常见畜禽品种常用兽药限量规定》的要求,大岭山镇农技中心在11月30日至12月2日进行为期3天的“常用兽药限量规定”专项宣传活动。
根据农技中心的安排,6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全镇的畜禽养殖户进行了现场宣传讲解,并派发宣传资料,在各村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广大养殖户进一步了解常用兽药使用残留限量规定,强化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来源:大岭山农技中心殷士杰
原文链接:http://nyncj.dg.gov.cn/zixun/zjdt/content/post_3675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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