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提前下达部分2022年度乡村振兴专项经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7来源: 福州农业局 作者:佚名
根据《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财农〔2020〕7号)等文件精神,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统筹安排,主要用于30个试点乡镇和311个试点村发展建设补助(含省级试点示范村配套补助)、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及市本级推动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经费。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建设,经局务会研究同意,拟提前切块下达2022年市本级乡村振兴专项经费20198.45万元到有关县(市)区。从我局部门预算“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提出。
公示电话:83324930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
附件:2022年第一批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112/t20211206_426198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江苏率先发布!补短板高端智能拖拉机这样“补”!2025-09-17
- [奋进的中国 我们的“十四五”]卫星视角:黑龙江农业何以为“大”2025-09-17
- [奋进的中国 我们的“十四五”]黑龙江 “大国粮仓”端稳“中国饭碗”2025-09-17
- 黑龙江各地水稻陆续开镰收获 奏响丰收序曲2025-09-17
- 农林大厦办公室门及门锁批量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2025-09-17
- 守护“粮袋子” 鼓起“钱袋子”202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