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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举办全市动物诊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1-11-29来源: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规范全市动物诊疗机构经营秩序,提升诊疗机构法制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严格按照动物诊疗规范开展相关诊疗活动。11月22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举办了扬州市动物诊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班,全市各县(市、区)分管动物诊疗执法工作负责人、主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相关执法业务骨干和各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计5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胡荣利阐述了这次培训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对全市加强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开展诊疗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培训班邀请了连云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谢修庆解读动物诊疗机构规范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涵盖了《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6部法律法规;特别邀请了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级调研员冯伟强授课,冯处长通过对动物诊疗许可、兽药使用管理、规范使用处方签等内容,用举案例的方法深入浅出地详细分析了浅谈依法从事动物诊疗,同时对目前动物诊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胡局长对本次培训班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动物诊疗活动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强化学习,依法依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三是各级农业农村执法机构要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主动作为,开展服务执法监督工作,减少违法行为。

  本次培训班有三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导向鲜明;二是主题突出,内容丰富;三是组织有力,特色明显,从理论上促进和强化了动物诊疗机构依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同时促进了执业兽医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供稿: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yznq/202111/1R01DP69PD5ZLEI76AZLEEU44HSTAPI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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