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企业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9来源: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元市经济作物管理站<“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33号)要求,经综合审查,报市政府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授权旺苍县高阳碧峰茶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第二批“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企业,现予以公告。
附件:第二批“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企业名单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第二批“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
商标使用企业名单
旺苍县高阳碧峰茶业有限公司
四川枣林茶业有限公司
旺苍县毅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旺苍县双龙茶业有限公司
原文链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111291034052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