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依旧,竭诚为民——乌海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办一起群众举报案件
发布时间:2021-11-29来源: 乌海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乌海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本职工作出发,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扎实为民服务,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归属感。
11月1日17:40,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海勃湾区某宠物用品店为其2只猫注射4次疫苗后有1只猫死亡。接到举报后,支队快速响应,11月2日,执法人员主动联系举报人了解相关情况并提取了证据材料。
11月3日上午,执法人员对海勃湾区某宠物用品店进行执法检查。经询问,当事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且承认于2021年8月至9月期间为举报人2只猫注射4次“妙三多”疫苗,并为1只猫进行诊断和治疗。11月17日,本机关对当事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伍佰伍拾伍元,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动物诊疗涉及宠物健康也涉及居民健康,事关民生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我国对动物诊疗行业依法实行行业准入管理,开展动物诊疗服务的单位必须取得动物诊疗许可,并由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开展执业活动。近年来,随着饲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宠物医疗的需求快速增长。一些宠物店为获取非法利益,无证开展动物诊疗服务,严重扰乱动物诊疗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
对该宠物用品店违法行为的查处,是以加强动物诊疗活动管理,打击动物诊疗机构违法从业行为入手,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动物诊疗市场秩序,树立守法经营理念 ,起到了促进作用。下一步,我支队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动物诊疗行为的全方位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nmj.wuhai.gov.cn/nongmyj/257815/257838/1152533/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