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种子管理站成功调解一起制种纠纷
发布时间:2021-11-23来源: 酒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近期,酒泉市种子管理站经过多方调查了解,主动沟通协调,成功调解了一起制种纠纷。
11月上旬,金塔县古城镇两个农户反映,年初接受酒泉一家蔬菜种子企业的18亩地辣椒制种,由于品种、气候、管理等因素影响,造成制种辣椒没有成熟,制种农户一年的辛苦将无法得到收益。当时,正值全市新冠疫情管制时期,企业不能到田间实地查看,金塔县种子产业服务中心也无法组织专家开展田间现场鉴定,制种辣椒全部冻死,失去了鉴定的条件,无法弄清造成辣椒不成熟的原因。疫情结束后,农户与制种企业多次沟通无果,金塔县调解的部门建议农户通过司法诉讼解决,法院又以没有签订制种合同不能立案。酒泉市种子管理站接到农户反映的情况后,本着保护制种农户利益,减少双方损失的目标,认真分析了制种农户与企业反映的情况,根据双方的要求,开展了一次调解活动。经过近3个小时的沟通,当事人双方接受了调解结果,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赔偿方案。
原文链接:http://nync.jiuquan.gov.cn/nongyeyaowen/bendiyaowen/20211117/11011771540278be17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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