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豆芽生产监管 守护“菜篮子”安全
发布时间:2021-11-23来源: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外埠市场监管部门邮寄标称沈阳豆芽质量问题线索函4件,为沈阳豆芽质量安全带来负面影响。为擦亮沈阳豆芽名片,找准问题症结,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沈阳福来食品食品有限公司、沈阳绿生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沈阳日沐天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家豆芽生产企业专题研判豆芽监管形势。
一是对生产工艺、销往外地豆芽渠道、溯源情况进行了质询,二是由承接专项监测任务的检测检验机构通报了目前豆芽监测结果。通过比对质询和查验企业相近批次自检报告和专项监测结果,判定外埠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溯源证据不足以证明样品豆芽为我市生产。分析最大原因是外地经销商提供了虚假样品信息所致。
2011年,市政府出台了芽菜类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为我市豆芽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挽回了“化学豆芽”负面影响。2020年,结合监管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健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芽菜类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对豆芽生产方式、主体资质、生产条件、生产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控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明确。对制发豆芽过程中,违反国家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的,予以严厉惩处。2021年全市已监测豆芽85批次,合格率100%。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指导豆芽生产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研究解决销往外地市场豆芽产品质量追溯措施,遵循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我市豆芽生产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撰稿人:才英宇 审核人:阿迪力)
原文链接:http://nyncj.shen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YNW&selfSiteSiteId=151088462644930&columnLogicId=151088462644942&navigationSiteId=151088462644942&isWap=0&logicId=16371452165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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