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关于下达2021年盟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来源: 兴安盟农牧局 作者:佚名
现将兴安盟关于下达2021年盟本级乡村振兴资金的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2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农牧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
联系电话:0482-8288700
电子邮箱:nmjcwk2021@126.com
附件:下达2021年盟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分配表
兴安盟农牧局
2021年9月20日
下达2021年盟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分配表
单 位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乌兰浩特市 | 10.1 |
|
科右前旗 | 86.4 |
|
突泉县 | 172.16 |
|
扎赉特旗 | 767.02 |
|
科右中旗 | 396.34 |
|
盟农垦中心 | 33 |
|
合计 | 1465.02 |
|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13/4716311/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