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考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16来源: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抓好2021年度全市现代农业园区考评工作,特制定考评方案如下。
一、考评依据
按照《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宜办发〔2019〕4号)和《中共宜宾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的通知》(宜农领办〔2021〕40号)开展考评工作。
二、考评对象
各区县申报创建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预评估省星级(培育)现代农业园区,区县认定的“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
三、考评安排
年度考评工作2021年11月5日—30日。
(一)申报
时间: 11月5日前完成。
要求:一是各区县组织本级现代农业园区考评,并对申报的市级园区进行严格对标打分排序。二是申报创建名单必须经区县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以县政府名义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报材料。
(二)考评
时间: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
要求:一是考评机构。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考评工作组,并从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职能科(室、站)抽调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分组到区县开展考评。二是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带队开展考评。三是考评范围和方法。采取听、看、查、访方式进行。听,主要听取创建建设、指标完成、自查自评情况;看,主要对申报市级农业园区实地查看;查,主要对照考评标准,对所有考评对象,逐项核对指标数据,尤其是否有支撑材料和佐证材料,并逐项打分;访,主要走访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了解联农带农情况。
(三)评分并形成报告
时间: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
要求:各考评小组完成现场评估后,对评估数据、资料佐证、现场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按照考评指标进行评价评分。其中,已获评省星级园区按照《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表》和《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考核评分表》分别打分;其余申报市级园区评定的依照《宜宾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表》打分,经考评小组组长审签后,由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科形成宜宾市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考评检查工作报告,并提出综合考评意见。
(四)认定
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要求:一是审核。综合考评意见报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二是公示。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三是审定。经公示后,送市政府审定。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客观公正。考评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评标准、程序和规范独立开展考评工作;不得故意找问题、挑毛病,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遵守保密规定。考评小组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上发布考评情况,不得违规接受媒体采访。
(三)严明廉政纪律。交叉考评检查工作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轻车简从,谢绝边界迎送,不得要求区县党委、政府领导陪同。住宿和用餐必须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严禁饮酒,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在考评工作开展期间,原则上考评小组车辆由带队领导协调解决。不得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不得参与公款安排的娱乐活动。
(四)做好疫情防控。考评小组应严格遵守被考评区县疫情防控规定,如行程码出现黄码等情况,应及时报备,按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如因此更换人员原则上应由参加科站另行派人继续参加考评。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xxgk_86/tzgg/202111/t20211111_16628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