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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1年11月10日)

发布时间:2021-11-16来源: 广西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案件名称被处罚对象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及金额)违法      行为类型处罚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处罚机关和处罚日期
1梧农(农药)罚〔2021〕1号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龙丰农资经营部经营假农药案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龙丰农资经营部91450406MA5KBTR72经营部经营假农药1.没收“水胺硫磷”农药85瓶;
2.并处罚款7000元。
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一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种植业)第三节(农药管理)第35项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部缴纳罚没款。梧州市农业农业局2021/11/5
2 梧农(农机)罚〔2021〕31号卢炳森使用伪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案卢炳森45042119620824****使用伪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1.收缴伪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                  2.罚款人民币叁佰元(300元)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部缴纳罚没款。梧州市农业农业局2021/11/5
3梧农(农机)简罚〔2021〕23蔡北昌违法搭载(载物超质量)蔡北昌45042119771104****违法搭载(载物超质量)罚款人民币贰佰元(200元)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部缴纳罚没款。梧州市农业农业局2021/11/8


原文链接:http://nyncj.wuzhou.gov.cn/gggs/t107589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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