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6来源: 福州农业局 作者:佚名
我中心在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转移处置,现将2018至2020年我中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111/t20211105_42314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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