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示范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经过县级申报,市级初验,我厅组织相关人员考核验收,拟推荐邛崃市为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示范区”,盐亭县3家单位(盐亭农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盐亭县华腾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盐亭县浩淼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示范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9日-11月15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28-87715813)或邮件(电子邮箱:510244324@qq.com)提出意见。个人意见需实名(含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11/9/49a6903657b44dbab441410d9efcb4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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