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强化畜禽监管措施助力新冠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1-11-05来源: 酒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当前,在酒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人物同防”“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要求,持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一是联合开展活禽销售市场检查。10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活禽销售市场专项检查。检查组深入肃州区春光市场、肃州市场、酒泉时代购物中心楼东(旧南市场)、北关滨河路集市和总寨、上坝等农贸市场,重点围绕市场内是否存在活禽交易摊位、是否有活禽宰杀行为、是否放置活禽交易广告牌、是否存放活禽、活禽经营户是否落实“1110”制度等情况开展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是认真落实畜禽调运落地监管措施。认真落实《甘肃省动物经营运输防疫管理办法》,加大调运动物的检疫监督和隔离观察力度,加强辖区内从事动物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人员的登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摸排、新冠疫苗免疫注射等工作,实行动物经营运输人员防疫承诺制,进一步规范了动物运输防疫管理。
三是加强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防控检查。10月22日,由市农业农村局主管副局长黎国富带队,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畜牧兽医总站技术人员、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主管领导和县市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对2家畜禽屠宰企业动物疫情防控和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屠宰企业对入场人员和车辆信息登记情况、人员体温测量和口罩佩戴情况。检查外出人员备案登记、重点员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情况。检查企业自建冷库库存产品及日常生产、消毒情况,检查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清洗消毒、肉品检疫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精神,进一步强化畜禽监管责任,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做好行业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jiuquan.gov.cn/nongyeyaowen/bendiyaowen/20211028/11094821454f41582b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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