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2021-2023年中山市政策性水产养殖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中虾类品种不同生长期对应赔偿比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作者:佚名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2021-2023年中山市政策性水产养殖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中农农规字〔202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6月22日印发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实施方案》未对虾类品种不同生长期对应的赔偿比例予以明确。为便于贯彻执行该《实施方案》,我局商请《实施方案》编制方广东省气候中心对虾类品种不同生长期对应的赔偿比例予以明确和完善,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和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明确和完善后的虾类品种不同生长期对应的赔偿比例(附件)作为《实施方案》的补充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虾类品种不同生长期对应的赔偿比例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马相儒,电话:88221226)
附件下载: 附件:虾类品种不同生长期对应的赔偿比例.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nync/nysc/content/post_20186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加大生猪屠宰项目建设力度 确保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转
下一篇: 除了蒸和煮,螃蟹还能怎么吃?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