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首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作者:佚名
中山市白石猪场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8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10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首期)下拨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省财政厅在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工作经费126万元给你单位。按照你单位9月底实际完成种猪生产性能测定数量5196头核算,参考农业农村部意见,补助标准为200元/头,本次下拨的首期资金共103.92万元。你单位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落实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本期专项资金用于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工作,要求年内完成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任务6300头的绩效目标。
三、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8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103号),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帮助企业更好开展生猪性能测定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将分两期拨付,此次为首期拨付,第二期资金将于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下拨。
四、加强项目资料管理
请加强专项资金项目档案管理,整理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方案(首期)
(联系人:陈锦涛,电话:88225736)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方案(首期).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snbt/nyscfzzj/content/post_2018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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