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填补了我国乡村振兴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为进一步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苏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22日下午,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利用在如东县新店镇祝套村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南通农民丰收节活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
南通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朱进华,如东县委常委、副县长徐东俊出席丰收节开幕式并致辞。
开幕式上,当地农民、学生表演了富有如东特色的歌舞,展现了南通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新店镇祝套村的精神风貌。南通市、如东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现场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具体内容。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深入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具体内容,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突出重点学,全面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基本精神和制度要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教育活动,让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让基层群众在文化娱乐中接受法治的熏陶,让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的各类主体感受到法律的支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撰稿人:张海松)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dt/content/7d6fcb6d-079e-4df4-bd09-211bcccbe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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