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动物防疫法》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办实事、开新局实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苏剑护农实践活动。9月22日,支队第二党支部组织党员同志来到苏州乡韵太湖鹅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指导种畜禽生产经营规范管理。
苏州乡韵太湖鹅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级太湖鹅保种场、江苏省省级太湖鹅保种场,承担着恢复种群数量、保种保质的职责,是我市地产优质种禽资源的重要生产基地。支部党员一行在吴中区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现场查看了生产基地,参观了鹅场党建基地及鹅产品展厅,并与鹅场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鹅场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太湖鹅的发展历史及保种的生产经营情况。支队二支部副书记根据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了新《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要严格实施防疫制度,遵守种禽繁育、生产技术规程,完善生产和育种档案;对销售的鹅苗、鹅蛋、肉鹅产品,必须检疫合格,确保产品合格证信息完整、可追溯。
下一步,支队第二党支部将在“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中进一步加强对种畜禽的检疫执法监管,为传承和保护我市地产优质种畜禽资源贡献农业执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djgz/202109/0d7f391215834b82b0cd687c9dbdd53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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