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集中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值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为切实落实江苏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任务,保障植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两节”前农产品稳定供应、确保放心消费,睢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结合我县种植农产品生产实际情况,集中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图为:执法人员在徐州市蓝天植保专业合作社检查农药使用记录
自8月底以来,针对“两节”消费量较大的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种植基地加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规模主体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是否超范围使用农药、是否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是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以及对农业投入品的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等。对检查中发现未建立农药使用记录的,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为压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现场还要求生产单位签订农产品安全生产承诺书,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图为:执法人员在李集镇蔬菜生产基地现场抽查豇豆产品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全县8个镇、2个街道的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产品生产单位28家,其中农业公司2家,合作社9家,家庭农场2家,种植大户15家。现场要求生产单位签订农产品安全生产承诺书28份,现场张贴《睢宁县农业农村局禁限用农药通告》30余份。对现场检查的3家植产品生产单位没有及时记录农药使用记录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针对农产品生产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联合局农监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植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抽检工作。截至9月14日,共抽查王集、庆安、李集等5个镇(街道)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的豇豆、黄瓜、葡萄、花生等样品8个。目前,抽检样品正在检测中。经检测,一旦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执法大队将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刘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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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10917/3a614940-fa79-4e5c-8b51-86be82af72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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