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两级联动配合再出成效铜山区实现农业法律维权诉前调解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1年9月13日,徐州市农业法律维权诉前调解工作室接12345的投诉报案,铜山区大许镇张瓦村村民单某某花费1200元买种子,种植了86亩水稻,半数秧苗出现问题,单某某多次向种子经销商索赔无果,无奈之下,求助于相关管理部门核实并帮助解决经济赔偿。
根据徐州市农业法律维权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有关规定,徐州市农业法律维权诉前调解工作室于9月14日邀请相关专家赴铜山区大许镇核实情况。现场调查了解到,单某某从张某某处购买了2个水稻品种,其中“丝苗”水稻种植了大约26亩,分布在多个田块,该品种水稻虽大部分已出穗,但野生稻较多、长势不良,预计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减产。
9月15日、16日通过电话与张某某沟通,张某某表示种子质量没有问题,水稻的减产应该是栽培管理不善造成的,况且本身不是种子生产企业,拒不承担赔偿责任。随后工作室与XX农业公司联系,多次协商后该企业负责人同意调解。
9月23日工作室联合铜山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农业执法大队对单某某、徐州X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X氏农业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多次单独沟通X灿农业仍不愿给予经济补偿,退出调解,最后X氏农业与单某某达成调解协议,
这起农业生产纠纷是铜山区开展农业法律维权诉前调解第一案,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组织执法骨干、调解专员和农技专家全力配合市支队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维护了群众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今后诉前调解工作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奠定坚实的基础。(刘洪岭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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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11011/b2a9526d-7ecf-4dfb-bbaf-9fdd238b8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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