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完成2021年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定量检测抽样任务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广西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有关要求,2021年3月下旬以来,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各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先后深入长洲区、万秀区、龙圩区、藤县、岑溪市的养殖场(户)、家畜定点屠宰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定量检测抽样工作,样品抽取涵盖了辖区内不同的养殖场(户),共抽取畜牧产品抽样78批次,其中猪肉30批次,禽肉29批次,禽蛋13批次,鸡蛋6批次,送自治区畜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对磺胺类、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氟苯尼考、氯霉素、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金刚烷胺、青霉素、阿莫西林等10种禁用兽药以及其它化合物、停用兽药进行了监测。截至发稿前,支队已全面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2021年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定量检测抽样任务,并对检测不合格的3批次样品,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置。同时,1至9月份,全市共完成猪尿液快速监测5030批次,检测合格率100%。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增强防范忧患意识,加大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的执法、监督抽查力度;同时,也将继续深入养殖场(户)、集贸市场、兽药、饲料经营户中开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兽药、饲料安全使用知识和动物产品安全知识,营造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齐抓共管理良好社会氛围,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
原文链接:http://nyncj.wuzhou.gov.cn/zwdt/t102949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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