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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秋季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各县(区)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成员单位,市农资行业协会:

  9-11月是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防控时间

  定于9月25日-10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各县(区)、市直成员单位可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防控时间。

  二、落实防控责任

  各县(区)、各市直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我市红火蚁疫情的严峻性和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惠州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责任区域的红火蚁防控工作。

  三、扩大药剂来源渠道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本辖区库存的红火蚁防控药剂开展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级财政资金迅速开展药剂采购,并立即动员和协调布设在各乡镇的红火蚁药剂经营点销售红火蚁防控药剂,保障秋季防控药剂的供给。市直成员单位要科学利用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防控发放的红火蚁药剂,开展责任区域内的红火蚁防控工作,药剂不足部分,各单位要自行统筹资金解决,同时要通知管辖单位统筹资金解决药剂问题,确保做好责任区域内的红火蚁防控工作。

  四、加强技术培训

  各县(区)要加强红火蚁防控的技术培训工作,技术培训对象要向镇村延伸,包括乡镇、街道农技人员,红火蚁药剂零售定点门店经营者,村级基层防控队队员等,提高疫情防控技术水平和应急防治能力。市直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红火蚁防控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五、其他要求

  1、各县(区)动员镇、村和本辖区的农业产业园、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主动购买红火蚁防控药剂,开展群防群控。

  2、市农资行业协会承担的8个市级示范点要同步开展秋季统一行动。

  3、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督查组对清杀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如实上报市政府。

  4、各县(区)、市直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本次全市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的工作情况,并且填写附件1和附件2,要于11月25日报送至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报送市政府。

  附件1:红火蚁秋季防控工作情况表 (一).docx

  附件2:红火蚁秋季防控工作情况表 (二).docx

  

   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9月17日

  

  (联系人:谢木娇,联系方式:2892776,电子邮箱:nyjzzyk@huizhou.gov.cn)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wgk/fwgk/content/post_4400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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