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9月23日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唐勤胜、侯中军、刘成先向(荆州区大众农资经营部)经营假“圣丰1优319”水稻种子送达荆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荆农(种子)告〔2021〕14号)。
并在该公司经营门店(荆州区小北门农资大市场C区39号)和该经营部负责人汪某某住地荆州高新区花园村村委会进行公告张贴。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zzy/202109/t20210924_6405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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