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9月23日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唐勤胜、侯中军、刘成先向(荆州区大众农资经营部)经营假“圣丰1优319”水稻种子送达荆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荆农(种子)告〔2021〕14号)。

并在该公司经营门店(荆州区小北门农资大市场C区39号)和该经营部负责人汪某某住地荆州高新区花园村村委会进行公告张贴。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zzy/202109/t20210924_64055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演)示中心修缮工程成...2025-10-27
- 第七届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论坛在陕西杨凌举办2025-10-27
- 龙江高粱品种新疆复播喜获高产“冬小麦—早熟高粱”新型种植模式明年将重点...2025-10-27
- 习近平将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2025-10-27
- 一块农田记下两笔丰收账2025-10-27
- 金融赋能 肉牛产业“牛”起来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