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注销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宁化县三星山药专业合作社等4家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企业因转认证绿色食品、基地被政府征用等原因,不再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三明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核实申请不再复查换证。根据《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规范(试行)》,我厅决定注销并收回以下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1、宁化县三星山药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山药”(证书编号:WGH-FJ01-1800164);
2、宁化县连屋玉米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甜玉米”(证书编号:WGH-FJ01-1800153);
3、宁化县绿缘香稻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稻谷”(证书编号:WGH-FJ01-1800105);
4、福建省大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薏仁”(证书编号:WGH-FJ01-1800348)。
特此公告。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110/t20211018_17160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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