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五提高”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效率引擎”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金秋九月,瓜果飘香。红寺堡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红寺堡区“3+X”产业发展实际,建立“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培训体系,稳步推进红寺堡区高素质农民培训。9月以来,红寺堡区共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四期,共培训120余人。
一是提高培训规范性。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七项制度(培训需求调研制度、“第一堂课”制度、培训考勤制度、培训台账制度、日常督导制度、跟踪服务制度、考核验收制度),为各培训机构指明培育方向,规范红寺堡区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实施。
二是提高培训针对性。培训前期对各乡(镇)、村进行需求调研,根据需求将学员遴选任务交给乡镇、村、培训机构,通过三方协作提高学员遴选的精准度。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员设计培训课程,对症下药,让学员在培训中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三是提高培训的有效性。通过“固定课堂”“空中课堂”“田间课堂”“流动课堂”四种学习方式,让学员线下线上相结合开展学习,充分适应从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的转变,提高综合素质,做一名全面发展的高质量农民。
四是提高疫情防控警惕性。严格按照红寺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总体要求,制定培训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面加强疫情宣传指导,学员在做好个人疫情防控的同时,普及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提高学员疫情防控意识和警惕性。
五是提高督查回访时效性。在培训期间对各培训班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填写督查记录,并对已结业的高素质农民及时进行督查回访,提高回访时效性。指定专人对培训结束的培训班学员按20%进行电话抽查回访,做好抽查记录,并将抽查记录中培训学员的满意度做为培训机构年终考核依据。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qqnyxw/202109/t20210924_3044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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